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責任,各位律師您們好 請教幾個問題 : 1. 當公司積欠員工薪資,但公司帳面上沒有資產也沒有銀行存款,員工能向負責人或是董事

    2024-07-11 09:20

    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 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2、如果是有限公司也是: 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 任之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責任,各位律師您們好 請教幾個問題 : 1. 當公司積欠員工薪資,但公司帳面上沒有資產也沒有銀行存款,員工能向負責人或是董事

    法律百科|公司的最後一哩路(一)——有限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在這系列文章中,我們會以臺灣中小企業最常見的公司型態「有限公司」為例,向大家簡要介紹一間公司的「最後一哩路」。. 一、公司消滅要走哪一關?. ——「清算」與「破產」. 一間公司的誕生必須經由主管機關登記設立,然而公司的消滅卻不是只要取得 ...

    公司的最後一哩路(二)——公司沒錢可以破產嗎?破產程序如何進行?|法律百科 Legispedia

    第一篇文章是以有限公司為例,討論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這篇的破產程序並沒有限定於有限公司,不同類型的公司都可以適用本篇的破產程序。 公司清算的要件、注意事項等,請參考:廖家儀(2019),《 公司的最後一哩路(一)——有限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

    破產法§3 相關法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破產法. 第 3 條. 本法關於和解之債務人或破產人應負義務及應受處罰之規定,於左列各款之人亦適用之:. 一、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執行業務之股東。. 二、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三、其他法人之董事或與董事地位相等之人。. 四、債務人或破產人之法定代理人 ...

    有限公司破產法人股東承擔的責任是什麼精選 - 法律站

    有限公司破產法人股東承擔的責任是什麼簡述:一般情況下,股東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辦理清算時應注意的相關法律問題 -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五、如有限公司財產有所賸餘,於清償公司債務後,可將財產分派給股東: (一)有限公司基於「股東有限責任」的原則,公司的財產為公司債權人的唯一擔保。因此,公司必須依法解散後,由清算人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才能分派賸餘之財產(註3)。

    董事、股東有怎樣的法律責任,公司欠錢無力償還時有責任嗎?-能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有限責任指的是各股東之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若公司負債大於資產, 已無錢可賠時,股東不必負賠償之責。 另公司法第106條: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由此可知股東並無增資償債之必要。

    經宣告破產股東之股東權行使 - 理律法律事務所

    經宣告破產股東之股東權行使. 05/01/2007. 吳志光. 依司法院秘書長95年9月27日函釋,公司雖因破產之宣告,對於應屬破產財團之財產,喪失其管理及處分權,但其所有權並不因而喪失。. 因此,於該公司所有財產經處分、分配完畢前,其公司法人之人格並不因宣告 ...

    了解公司清盤與破產分別及程序!公司清盤股東/董事責任有什麼? - 林志宇律師事務所

    從公司清盤程序到董事及股東責任的專業分析,幫助您在法律框架內做出明智決策,林志宇律師事務所為您的財務問題把關。 ... 首先若從法律基礎來區分,在香港有限公司的成立是根據《香港法例》第 622 章《公司條例》(Cap. 622)註冊成立,而公司清盤程序則 ...

    公司倒閉有負債|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如果是「有限公司」,而不是合夥,有出資的人,無論是負責人、董事或股東,原則上就以自己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清償責任 。 例如a、b、c三人在x有限公司各出資50萬、40萬、30萬元,如果x有限公司對外欠下債務,a、b、c三人也只需要在各自出資的50萬、40萬、30萬元的有限範圍內,對公司負清償 ...

    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若公司倒閉破產或是有欠稅欠債問題應負責任 | 法律圈

    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若公司倒閉破產或是有欠稅欠債問題應負責任 企業法務 其他 1905 次瀏覽 問題: 目前親戚的股份有限公司想請我掛名5%股份,想請教未來若公司有破產倒閉、欠稅欠款問題,股東部份需要負擔哪些權責?

    實務Q&A-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若公司倒閉破產或是有欠稅欠債問題應負責任 - LawChain Business

    您好,若您係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原則上僅須就所認之股份負責即可(賠光為止),至於內部責任如何分擔,係您們內部之問題。. 綜上,若仍有疑問,可再行討論,謝謝。. PS. 公司法第2條第1項第4款:「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 ...

    法律常識-公司欠錢能不能找負責人(董事長、董事、股東)要錢?|台中張思涵律師

    如果要公司的股東或負責人對公司的債務負責,必須有其他的法律行為,譬如:要求負責人或股東以個人名義擔任「連帶保證人」,或是在公司票的後面「背書」,那麼個人才要對該連帶保證債務或票據背書行為負給付責任。. 另一個例外情形是公司負責人對 ...

    創業法律(一):創業人醒醒吧!別再設立「有限公司」了! - 創投律師 Bryan

    別再設立「有限公司」了!. - 創投律師 Bryan. 創業法律(一):創業人醒醒吧!. 別再設立「有限公司」了!. 好朋友Mr. Jaime曾經在一篇文章提到,. 在台灣新創公司要設立公司架構,應該規劃各股東以包括六個月預定薪資加上一些初期創立成本,分攤由各股東 ...

    公司法修正─有限公司不一定有限責任? - 俞 百 羽 律 師

    這些都是公司「有限責任」以外的增加「額外」責任,可知:有限公司之股東、負責人並不一定「有限責任」。 法律愈來愈明確也愈來愈不明確,其中還存著許多不明確規定,有待公平、靈活、有為的法官來解釋,否則,也可能出現大家意想不到的結果。

    【營運管理 】破產清算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3.若為公司組織,股東之責任以出資額為限,因此負責人帳戶或名下有財產並不受公司破產之影響。 惟,這仍須視公司之性質而異,若為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54條規定,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 ...

    公司負責人法律責任,【公司負責人法律責任淺介】-倪子嵐律師

    如公司負責人以個人名義擔任「連帶保證人」,公司負責人或股東必須以個人財產負擔保證責任。 公司負責人法律責任,有限公司跟股份有限公司的債務,原則上只有公司本身需要負責,不包含負責人,同理,如果是公司負責人欠債,債權人也不能向公司主張還 ...

    公司強制清盤案簡介 - 破產管理署 - or O

    自動清盤,包括:. 公司成員 (股東) 自動清盤 ;以及. 債權人自動清盤 ;. 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 (下稱 "法院")強制清盤。. 破產管理署主要負責強制清盤案。. 至於自動清盤案,破產管理署則只負責根據《公司 (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第32章)第 285條 及 ...

    【開公司(一)—公司負責人的風險與責任】(文:戴家旭律師) - 最新消息 - 新聞訊息 : 成鼎律師事務所

    所謂當然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另外企業主需注意者, 在股份有限公司,每位董事均為公司負責人,並非只有董事長是公司負責人 ,故發生法律責任時,每位董事均有責任。

    公司破產虧損股東需要拿錢補嗎?-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

    股東應以全體之同意訂立章程,簽名或蓋章,置於本公司,每人各執一份。 第 99 條 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 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

    PDF Jingfeng Holding Limited 景豐控股有限公司

    景豐控股有限公司提出 有先決條件的自願全面現金要約 以收購紛美包裝有限公司的所有已發行股份 (景豐控股有限公司及要約人一致行動 人士已持有或同意將予收購的股份除外) 達成有關山東新巨豐股東批准的先決條件 及 其他先決條件的最新進展

    PDF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 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 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1252)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舉行的 股東週年大會投票 ...

    PDF Tiany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6836 (1) (3)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iany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天韵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36) (1)復牌進度季度更新 (2)破產重組 及 (3)繼續暫停買賣

    中國大陸新公司法縮短盈餘分配期限為6個月 | 勤業眾信 | 新聞稿

    新公司法已明定在股東會作出分配利潤的決議後,董事會應當在股東會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個月內進行分配。徐曉婷補充,未來股東會之盈餘分配議案需要更謹慎,需要先估算資金存量及兩岸稅負。由於中國大陸無保留盈餘稅,中國大陸企業也可選擇不分配。

    PDF 截至 2024 年3月31 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

    珀麗及主要股東建立溝通,包括於諮詢中國律師後發出正式函件,以準 備根據中國法律提起「股東知情權」法律訴訟,並反覆強調要求北京珀麗 提供業務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本集團與主要股東之間的合營公司協 議所協定的條款審查相關會計記錄及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