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的耐用年限及殘值有何影響? - KPMG Taiwan

    2024-07-11 08:13

    殘值通常會與耐用年限一併進行檢視。[ias 16.51, 38.102] 有限耐用年限的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應折舊至其殘值。「殘值」是假設該資產已達預期耐用年限,並處於耐用年限屆滿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自處分該資產估計所可取得金額減除估計處分成本後 ...

    對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的耐用年限及殘值有何影響? - KPMG Taiwan

    【會計處理】折舊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會計師回覆#1.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殘值係指固定資產已屆耐用年限剩餘之價值。. 可以估計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加一年作為殘值。. 如固定資產成本120萬,耐用年限5年,殘值就是20萬。. (120萬/ (5+1))。. 依所得稅法第54條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時,應預估其殘值 ...

    【會計處理】固定資產提完折舊,還可以留在帳上嗎?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a:固定資產提列至殘值後,其後續相關處理,依目前相關規定有: 1、續提折舊: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8款規定,可自行預估可使用年數並重新估計殘值後,按原提列方法計提折舊,直至將殘值提列至一元為止。

    固定資產殘值轉列損失時,應有毀滅或廢棄之事實始得轉列

    依據財政部105年1月13日之新聞稿所示,固定資產於使用期滿折舊足額後,僅剩殘值,如欲報廢,雖無須向稽徵機關辦理報備手續,但仍應舉證證明有報廢作為存在,始得認列損失。 就目前實務觀察,確有營利事業就已達耐用年限而不再使用之廠房、設備及不動產(即固定資產)逕行於會計帳上沖轉認列 ...

    固定資產已屆耐用年限者之處理方式 - 振群會計師事務所

    舉例說明:已屆耐用年數之機器設備殘值100萬元,出售價格110萬元,應認列出售資產利益10萬元(售價110萬元-殘值100萬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固定資產已屆耐用年限,後續相關之處理,應注意稅法上之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租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