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15-全國法規資料庫

    2024-07-06 19:34

    15 條.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 ...

    關於公司法第15條公司之業務與貸款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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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12月29日. (業務與貸款限制). 第15條.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 ...

    公司法§15(貸款之限制) - 2024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條白話解說、立法理由全收錄|法律人

    公司法 第 15 條(貸款之限制). 公司法. 第 15 條. (貸款之限制).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 ...

    公司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1 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 第 2 條.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 ...

    公司法第十五條規定註 - 碩豐法律事務所

    公司法第15條規定: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負返還責任;如公司受有損害者 ...

    公司法第15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相關法規條文: 公司法第15條.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09302087680號. 發布日期:93年6月1日. 查公司有公司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之情形之一者,得將公司資金貸與公司或行號;而因本法條第1項第1款與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其貸與資金不受第2款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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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公司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40%」。. 準此,如符合上開規定其中一款之 ...

    PDF 公司資金貸與限制之內涵及違反效力之探討 黃精培 會計師

    金貸與對象及金額之限制內涵說明如下: (1)貸與對象. 依公司法第15 條第1項規定公司資金貸與對象僅限於「與公司間有. 業務往來或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即貸與對象包括公司組織. 之法人股東及依商業登記法辦妥商業登記之商業( 即獨資或合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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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公司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公司之資金,除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或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與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無涉。. 至公司之借貸行為是否違反上開規定,屬法院認事用法之範疇,如涉私權爭議,請循司法途徑解決 ...

    PDF 2.內文 P.3-52 - 複製 20

    公司法第15條1項2對於公司放貸資金設有一定之限制,公司資金僅可貸予其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或於不超過企業淨值百分之40之限度內貸與無業務往來之公 司。所謂不超過40%係指公司放貸之總金額合計不得逾淨值之百分之40,而不應區 分是否有業務往來而個別計算 ...

    公司資金違法放貸之效力為何? :: 李郁霆律師&蔡如媚律師

    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 ...

    公司法§15 相關判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判例.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第 15 條.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違反 ...

    公司法§15-全國法規資料庫

    15 條.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與借用人連帶 ...

    公司可否貸款給股東?貸款給一般員工?有何法律效果?-天秤座法律網

    公司原則上不得貸與金錢予他人 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及公司債權人之權益,原則上,公司不得將資金貸與給任何「股東」或「他人」。僅有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參見公司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二)公司間或

    相關法條 - 法源法律網

    15 條. 公司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 公司之資金,除因公司間業務交易行為有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外,不得貸與. 股東或任何他人。.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二項規定時,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賠償公司因此所 ...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用公司名義借別人錢不行嗎?限制「公司貸款」的制度與目的! - 自由評論網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用公司名義借別人錢不行嗎?. 限制「公司貸款」的制度與目的!. 依照公司法第15條規定,原則上公司是不能貸款給股東與他人,理由就是積極面促使公司善用資金的分配,消極面亦防止不肖公司負責人將公司淪為個人的提款機。. 法律 ...

    焦點判決 | 元照出版

    發佈日期:2017/10/19. 公司法. 股東或他人貸款與公司,是否違反公司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 -最高法院一 五年度台上字第五七一號判決. 最新焦點判決:月旦法學教室第180期. 【法領域】. 公司法. 【主旨】. 公司之資金調度,除符合公司法第15條第1項各款規定外 ...

    公司資金能否貸與他人?相關稅務規定為何? | 惠譽會計師事務所

    因此員工向公司預支薪津並不被認為一般貸款性質,並不構成違反公司法第15條之規定。 公司將資金貸與他人之課稅規定. 若均符合上述之公司法規定,公司將資金貸與股東或其他人但並未收取利息時,是否公司就不必認列利息收入? 答案是否定的。 依據所得 ...

    【籌資與融資】公司借款 | 財會諮詢 - 中小企業財會諮詢服務網

    a:公司法第15條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法第15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09402122420號. 發布日期:94年8月22日. 公司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 ...

    公司可以借錢給員工嗎?|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公司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公司原則上不可以任意出借資金給他人 [1] 。. 但實務上考量到員工與公司的依存關係,公司如果以「預支薪資」的方式借錢給員工,並約定從員工的薪資中扣款,而且員工預支的薪資不超過薪資的合理範圍,預支的薪資也確實由這位員工 ...

    中國 2024 年中展望:等待政策降臨 | 摩根大通私人銀行亞洲

    摩根大通銀行於澳大利亞提供的資料僅供「批發客戶」。就本段的目的而言,「批發客戶」的涵義須按照公司法第2001 (c)第761g條(《公司法》)賦予的定義。如您目前或日後任何時間不再為批發客戶,請立即通知摩根大通。

    公司法第15條-函釋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相關法規條文: 公司法第15條.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10102144470號. 發布日期:101年11月28日. 資金貸款之限制. 一、查本部68年11月17日經商字第39514號函釋:員工向公司預支薪津,約定就僱用人薪津及獎金於存續期限內扣還,非屬一般貸款性質,先予敘明。. 二、上開函 ...

    7月新規來了,涉及公司股東、消費貸、失業保險等_財經_中國網

    來源:中新經緯 董文博 即將進入7月,一批全國及地方新規將正式施行,看看哪些與你有關。 【全國】 新公司法加大股東等合法權益保護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將於2024年7月1日起實施,旨在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職工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公告】中信金許可經理人競業行為 - Yahoo奇摩股市

    日 期:2024年06月28日. 公司名稱:中信金 (2891) 主 旨:中信金許可經理人競業行為. 發言人:高麗雪.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3/06/28

    公司法-條號查詢結果 -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條文內容:. (業務與貸款限制). 第15條. 公司之資金,除有左列各款情形外,不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一、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 二、公司間或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公司負責人 ...